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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医保在粤省事里面显示备案成功了,去医院报销时系统显示没有的原因如下。
1、未备案或未备案成功:参保人员需确认本次异地就医前是否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备案是否已经成功。
2、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进行查询。
3、备案统筹地区选择错误:参保人员需确认异地就医备案时选择的就医地统筹地区是否正确。
异地就医备案是为了在外地就医时能够享受到与本地同等的医疗待遇,但若备案后仍不能用,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
1.备案信息填写不正确或不完整,需要检查并更新个人信息;
2.备案机构信息填写不正确或不完整,可能需要在备案机构核对信息并更新;
3.就医地医院与备案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存在问题,需要与备案机构协调沟通;
4.就医诊断不在备案范围内或报销比例不符合规定,需要查询规定并对比实际情况。
可以拨打医保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并将问题反映给相关部门解决。
异地就医的流程主要包括的步骤如下:
1.确定就医医院。首先,需要确认所选的医院是否纳入了异地直接结算网络。这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确保所选医院在参保地的统筹区开通了直接结算服务。
2.参保地备案。确定医院后,向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备案。备案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线上备案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进行,提交所需信息和材料后,备案即可生效。线下备案则需要到参保区经办机构办理,提交书面材料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等。
3.就医时携带相关证件。备案成功后,就医时需携带社会保障卡或激活医保码等有效凭证。
4.费用报销。异地就医的费用报销根据“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如果来不及办理备案,出院后也可以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医保手工报销。
此外,对于长期居住异地的参保人员,需要领取异地就医申请表,选择居住地的一至五所定点医疗机构,并到医保局签章生效。对于因病异地转诊的情况,需要由主诊医生出具诊断意见并填写转诊申请表,到社保部门备案,并持社保卡就医。
综上所述,如果已经异地备案但门诊费用未能报销,原因有多种,因此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具体的报销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医保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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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西门号的签约作者“藏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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